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科技城社会事业和基层治理局,科技城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经开区、仙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 号)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15 号)文件绵阳市医疗保障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程序规范了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6 项(详见附件 1),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 241 项(详见附件 2)。
二、明确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明确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医疗服务价格制定作涉及利益面广、关注度高,各公立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实施,确保调价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落实责任,防范风险。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主体责任,主动向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三)做好对接,及时更新。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提前谋划,及时对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信息系统,对调整项目价格进行更新完善,并按要求做好价格信息公示。
四、执行时间
本文件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从其规定。
附件:(下载查看完整通知)
1.绵阳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
2.绵阳市停用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绵阳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4.绵阳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另计费用的医用耗材清单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 年 6 月 13 日